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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医学伦理办公室

科主任:李晓

电话:024-82961989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2号辽宁中医康复中心西侧科研楼237

电子邮箱:lnzyllb@163.com

伦理委员会简介:2001年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成立。2013年基于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的要求,中医药伦理审查体系的建设工作于在全国展开,我院伦理审查体系在2013年通过了亚太地区FERCAP认证,以及世中联伦理审查评估,在2016年我们通过了伦理审查体系的CAP认证,并且按照认证要求每年均通过了认证的年度监督审核及阶段性再认证。

我院伦理审查体系的建立是由党委书记分管伦理审查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体系中科研、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相关部门管理(监察、审计、财务)、伦理委员会、伦理办公室、临床科室研究者借此平台,明确工作职责,提升工作协作能力,全面履行法律法规等要求,保护受试者的同时,也是保护我们的医生(研究者),当然也是保护我们的医院。

我院伦理委员会负责对本机构所承担实施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进行审查监督。生物医学研究包括采用现代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中医药学和心理学等方法对人的生理、心理行为、病理现象、疾病病因和发病机制,以及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进行研究的活动;医学新技术或者医疗新产品在人体上进行试验研究的活动;采用流行病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法收集、记录、使用、报告或者储存有关人的样本、医疗记录、行为等科学研究资料的活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的主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

Ø 药物/品临床试验;

Ø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Ø 医疗新技术的临床研究,或引进应用;

Ø 涉及人类受试者临床研究的科研课题(项目)。


伦理审查受理及联系人: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晓

秘书:田苗

工作人员:韩可丽 李琳

递交审查资料时间:每个月倒数第周的星期三之前完成受理登记。

审查资料时间:每个月倒数第周的星期三下午。

咨询伦理审查结果时间:伦理审查后3个工作日开始。

伦理审查意见传达时间:伦理审查后5个工作日开始。

如果您是参加我院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在参加临床试验的过程中,有出现与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并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除了与您的主治医生交流外,还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部门: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4-8296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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