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你的位置: 网站首页> 医学伦理办> 文档中心> 正文

复审申请

发布时间:2022-01-04 浏览次数:

复审申请:初始审查和跟踪审查后,按伦理审查意见“修正后同意”或“修正后再审”,对方案进行修改后,应以“复审申请”的方式再次送审,经伦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果对伦理审查意见有不同的看法,可以“复审申请”的方式申诉不同意见,请伦理委员会重新考虑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