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决策部署,按照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务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85号)、《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3]61号)及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教学科研事业发展,现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2人。
一、招聘简介
招聘科研助理的科研项目是目前承担沈阳市科技局公共卫生研发专项《基于“靥玄府郁闭”研究海藻玉壶颗粒抑制低危 PTMC生长机制的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疾病)和《经典名方开心散(水丸)防治老年性痴呆的医院制剂协同创新研究》(医工结合)项目。科研助理在岗工作期间,将有机会深入了解该领域的研究前沿、掌握该领域的先进技术,是提升科研素养、实现科研理想的重大机遇。被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和服务协议。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科研事业,热爱高校工作,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2.全日制统招2023年应届毕业生,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符合所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科研助理招聘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8月24日
报名方式: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者请于2023年8月24日前发送个人应聘材料电子版至邮箱(lnzykyc@126.com)进行报名(不接收其他渠道报名)。请将应聘材料原件扫描为PDF文档,按以下顺序命名排序,并放入一个压缩文件中,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应聘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比如:岗位要求是硕士研究生,则大(中)专及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也需提供)。2023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暂未领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包括修业时间、专业名称、授予学位类别、成绩是否合格、颁证时间等内容);
4.所应聘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核及录用
医院科研处组织选拔考核,并将考核录用结果报送医院备案。
四、相关问题说明
1.关于工作期间的薪资待遇,项目组参照《关于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以劳务费形式发放。
2.被录用后与科研团队签订服务期为1年的服务协议。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24-82961536、024-82961556
纪律监督电话:024-82961546
附件:2023年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科研助理招聘计划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