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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自主招聘(第一批)面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面试工作定于5月13、14日进行。通过资格复查者,今日起可打印面试准考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1、到达时间:

具体时间及分组见面试准考证。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要求到达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者,被视为放弃面试权利,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住院部15楼,请考生统一由住院部北门进入。

、进入考场须核验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面试准考证(纸质版)

三、面试要求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护理岗位每人2分钟,其他岗位每人3分钟。面试考生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认真理解和回答问题。面试考生回答结束后应表示“答题完毕”,在规定的时间用完后,面试考生应停止答题。

2、考生携带的各种通讯设备(手机、平板电脑、耳机、智能手表等)一律关闭、上交封存,考生进入考场前将随身物品交由引导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区域出口处领取。对不按要求上交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在候考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

3、考生进入考场只允许报告本人报考岗位及面试序号。不能进行自我介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漏本人的姓名、毕业学校、导师姓名等信息。着装得体,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头发整理干净利落。面试期间不得中途离场,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4、面试结束后,考官当场评分,并由工作人员计算考生的面试得分,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按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求平均分为面试考生的最后得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外的数字实行四舍五入。

5、考生面试结束后,在候考室外指定位置候分,在引导员引导下到听分室听分。候分期间,请勿与其他考生进行接触和交流。听分结束后,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字,取回个人物品,迅速离开面试区域。

6、面试结束后迅速离开面试区。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不得在附近停留。

7、考生应互相监督,一经发现违纪和舞弊事件,应立即向面试工作人员及监察人员反映,以便及时处理。在面试候考室或面试考场内,如遇到按回避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考官和工作人员,需向面试考务组报告。

8、面试过程是反映考生个人品格和素质的过程,请各位考生服从监考人员安排,保持肃静,自觉维护考场卫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有关规定,影响面试工作,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面试资格处理。

9、面试结果将于医院招聘系统发布。

人事处咨询电话:024-82961533、82961536(工作日8:00-11:30,13:00-17:0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24-82961357(工作日8:00-11:30,13:00-17:00)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