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下午,我院与本溪市政府共同签署合作建设沈本医院协议。我院院长吕晓东、本溪市卫生局局长姜华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根据协议,2013年5月1日,沈本医院将正式投入使用,我院计划将其打造成为具有专科特色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2017年8月1日,在Ⅱ期工程中,我院将在2.7公顷的规划用地上建成一所拥有800张床位,省内知名、特色鲜明、颇具社会影响力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合作建设沈本医院协议的成功签订必将为我院在行业内的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我院将竭尽全力与本溪市政府共同搭建一个良好并独具特色的诊疗平台,为服务一方百姓、传承国医文化及发展卫生事业开展全方位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