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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全校科研课题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03 浏览次数:

关于进行全校科研课题检查的通知

医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课题的过程管理,及时总结经验,帮助解决课题运转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课题研究工作的进行,按照国家、省、市各级科研主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辽宁中医药大学纵向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校所有正在运转的科研课题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申报中标的国家、省、市级、校级各类科研课题,除已结题的课题外均应接受检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由大学主管校长牵头,科技产业处、学术委员会、财务处共同组织,采取先审查材料再听汇报的检查方式。检查时,课题负责人先将课题相关材料(课题相关原始记录本、经费使用情况明细、课题进展情况、围绕课题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论著、专利、成果等原件)上交科技产业处(其中基础医学院、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附属医院、附属二院、附属三院交由各部门科研管理人员收集材料),之后请学术委员会专家和财务人员对上报材料审核后,再听取课题负责人汇报,并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提出下一步的具体要求。

三、时间安排

此次课题检查从11月下旬开始,12月中旬结束,根据各部门的不同情况商定具体检查日期。

四、要求

1、检查时受检课题负责人均应到会,每个课题负责人要认真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课题考评表》(本考评表要交一份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按时上交其它相关原始材料。

2、要求课题负责人提交课题申报时的预算表和课题运行中的经费使用明细。

3、要求课题负责人做汇报幻灯,汇报时间10分钟,幻灯内容请参考《辽宁中医药大学课题考评表》。

4、没有课题相关原始记录或课题检查时无法提交原始记录者视为课题没有进行,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返还课题经费等处理。

5、已到结题时间的课题,应按要求及时结题,对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也将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6、希望各课题人要高度重视此次课题检查,共同完成好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