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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八届学术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19 浏览次数:

医院各部门;

根据沈社科联[2008]3号文件精神,我院从即日起组织参加沈阳市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1.评奖范围和对象

凡于2006年6月至2008年5月期间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专著、论文、调查报告、工具书、科普读物、地方志书、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等)均可参加本届评奖活动,属于上届评奖对象而漏报的,可以补报。

2.申报办法

每项申报成果同填报的申报表和附属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奖状等复印件)报一式四份(均用A4纸),获奖证书、奖状等原件需科研处审核。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2日。

4.不明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