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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实验室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15 浏览次数:

关于规范实验室收费的通知

科研处通过前一阶段的检查工作,发现实验室对部分课题实验存在少收、漏收实验费用的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收费,维护医院利益,请各课题组主持人和实验室相关人员,按照医院有关文件规定,由实验室主任把关,实验前签署协议报科研处备案,并严格执行实验室收费标准,收费后方可进行实验,杜绝少收、漏收现象。

附属医院科研处

2007.11.14